【Q&A专家解答】新村菜园屋被征收会有赔偿吗?

“问题:您好,我婆婆的房子是一间没有地契的新村菜园屋,如果政府需要发展新村这块土地的话,在政府收回土地或房子时,我婆婆可以获得赔偿吗?谢谢。”

Mun Yin

解答专家:符龙杰律师

一般上,新村菜园屋也会有地契。有些新村菜园屋是共同拥有一张地契,就是说可能是数十间新村菜园屋都在同一张地契上,俗称“大地契”,个别房屋地契还没分割出来。

再次建议Mun Yin跟村长了解该新村菜园屋地契的情况,询问“大地契”现在是谁在保管?是某律师楼在保管还是在土地局保管?同时也和邻居们了解,他们的菜园屋是否已有自己的地契,如果有,那就继续询问如何得到该地契,了解情况后再进行下一步。

政府在根据《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征收回土地或房屋时,无论是永久地契还是99年地契,都会向该地主/屋主做出赔偿。

根据土地征用法令第3条文阐明,土地征用必须符合公共目的,要对公共和经济发展有利,否则将不能征用土地,而且必须要符合很多法律程序的要求。

譬如大马土地征用法第3条文,政府、联邦和州法定机构以及公司,都有权提交土地征用的申请报告。同时根据该法令,能够要求土地管理官员将土地征用的申请和附件,分别交给州经济规划局、吉隆坡联邦土地管理局和吉隆坡联邦土地委员会,让他们根据经济考量做决定。如果不满意土地被征用,地主/屋主可以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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