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专家解答】继承房产有哪些费用?

“问题:律师您好,请问从遗嘱继承房产,继承者是不是办理转名后就可以直接继承?转名费用是怎么计算?是否有期限什么时候需完成继承?谢谢。”

Nick

解答专家:拿督郑联荣
郑与张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在法律界已超过20年,处理房产买卖法律事务经验丰富,同时也是低调的实力派投资家。

如果没有遗嘱认证的授予(Grant of Probate) ,遗嘱里的房产是不能被转让给继承者,遗书上的执行人(Executor) 需要向高庭申请准许。当执行员成功得到了遗嘱认证的授予,执行员才会允许房产转名给继承者。
 
整个转名程序包含了两项费用,第一项是申请费用,将根据2006年律师回酬法令条文2(f) Sixth Schedule段落,以不同案例的复杂度、房产市价、房产数量、律师专业度等等来计算。但一般上,费用会介于6000至1万令吉之间,或者更高。

第二项则是房权转让费用,将根据2006年律师回酬法令条文2(a) First Schedule段落,以房产市价来计算,并豁免印花税。

法律上没有设定一个期限让继承者去办理这个手续,可是会建议尽快完成,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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