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前房产转名可行吗?

“问题:您好,我正面临破产难题。目前,我有3间联名房产,2间已经缴清贷款,只有一间还在偿还房贷。如果我把名下的房产都转名给我妹妹或其他人,这些房产还会被拍卖吗?”

Cyrus

解答专家:郑联荣

由于Cyrus没有详细地说明他面临破产危机的阶段,我们无法针对其情况给予最准确的建议。一般而言,欠债者所面临破产的阶段及转让房产的时间将会非常关键。

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Insolvency Act 1967)第52(1)条文,若欠债人把名下房产转让给其他人,并在转名后的2年内被宣告破产,有关的转让将被视为绝对无效。

此条例也进一步说明,若欠债人在转让房产后的5年内被宣告破产,该转让也会被视为无效,除非可以证明欠债人在进行转让时,能在不借助该房产的情况下,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缴付所有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条文也提供一些例外,如: 若该转让程序涉及公平的金钱交易,而非转让至亲友,则该转让将被视为有效。因此,该房产将不会由破产管理人(Director General of Insolvency)接管或将其出售以用来偿还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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