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业者反对短租指南2条规

对于槟州政府草拟的短租指南,大马民宿(短租)业者总会发文告表示,该会收到近150位商业公寓屋主,联署反对其中的两项建议。

草拟短租指南提到,槟岛只允许在拥有商业地契的高楼进行民宿短租活动,以减少对当地居民的滋扰及维护居民的隐私,业者均表示认同。

但是当中有一项条规指,拥有商业地契的公寓若要进行短租活动,需要通过居民大会获得75%的支持率,业者与屋主皆表示不公平。

“因为该产业已依照商业地契的价格来缴付所有费用与税收,屋主理应有自由与权力来决定自己的产业是否要进行商业活动。”

另外,商业公寓屋主与短租业者也呼吁有关部门,废除民宿短租只能出租180天的规定。

该会财政兼槟州主席陈微琦表示,一年365天只有180天可以接待游客,其余的185天需要将单位空置,空置的天数如何缴付租金?如果业者将空置期的收入损失转嫁到游客身上,导致房源价格水涨船高,对游客也是极度不公平。

她也强调,该会对槟州政府草拟的短租指南十分欢迎,认为这可以有效减少对高楼居民的滋扰,以及优化短租行业,但是不合理的条规应该被取消。

“任何行业在合法化之前都必须经过商讨与磨合,我们肯定全力配合政府拟定的指南,以达到社会和谐目的,同时政府也必须给予业者公平的生存条件,否则将会把短租行业扼杀。”

0
    0
    Your Cart
    Your cart is emptyReturn to Sh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