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众筹框架已出炉 平台业者需拥千万基金

旨在为首购族提供替代融资渠道的房地产众筹框架已经出炉。在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的重新修订后,新框架规定参与平台的业者至少要有1千万令吉的股东基金,并只允许21岁及以上的首购族参与。

根据新发布的房地产众筹框架,购屋者必须是届满21岁的大马公民,并且是首购族及无继承房产纪录。此外,购屋者须入住该房产,但可在期内分租房间;而融资限额最高可达房产价值的90%。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计划下符合条件的房产项目,在初次出售的价格不可超过50万令吉。这些房产必须是位于大马的住宅成屋,备有房屋完工准证(CCC),以及有效的法律业权,没有附带任何产权负担。

至于房产众筹营运商,平台必须注册为认可市场营运商,并拥有最低1千万令吉的股东基金,其中500万令吉必须预留并存放在一个独立账户,供退出机制。

另外,证监会也宣布共有3个新的股权众筹(ECF)运营商以及5个个人对个人(peer-to-peer,简称P2P)融资运营商提呈注册申请。

新的股权众筹运营商分别是1337 Ventures 私人有限公司、Ethis Ventures私人有限公司和MyStartr私人有限公司;P2P融资运营商则是Bay Smart Capital Ventures 私人有限公司和Capssphere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出,随着市场对众筹的兴趣持续下去,平台运营商的市场需求就会不断增长,尤其是那些为发行人和投资者的目标细分市场提供服务的平台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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