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租客看过来! 签订租约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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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买房要签署买卖协议(SPA),那么租房是否也需要签合约呢?其实马来西亚法律目前并没有规定在出租或租用房子时一定要签约,但房东和租客最好还是签署一份租约(Tenancy Agreement),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租约是一份房东和租客之间互相协定的法律契约,必须获得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的盖章,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生效。

租约阐明了租赁期间的所有重要事项和细节,包括最基本的房产信息、租金和租期条款。以下简单讲解这3个部分的租约内容。

1)房地产概况

列明有关房地产的完整地址(包括门牌号码)和详细信息,例如房产的类型、房产的合法业主,并注明出租的范围,这可以是整间单位,或者是屋内的其中一间房间。若是公寓,则要注明是否涵盖停车位。

此外,房东也需在合约中说明有关房产出租前的状况,例如房子有哪些固定家居配件和装置,是否提供书桌、橱柜、冷气、冰箱、热水器等家具和电器。若有提供,房东需要在租约中附加一份清单,让租客在签约前,确认接收这些物品以及物品被接收时的状况。

2)租金和押金

这部分将清楚注明租客和房东事先已商定好的每月租金金额、付款期限、支付方式(通过支票、银行转账、现金等)、租金调整幅度以及一些附带条款,比如在商定的期限内租金将保持不变。

另外,合约中也需列明租客需要缴付的抵押金数额,包括定金、保证金和水电杂费的押金,同时也说明当协议终止后,房东退还保证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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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期和续租权

租期是指租客租用有关房子的规定期限,需在租约中列明准确的日期,例如租期开始于2021年9月1日,结束于2022年8月31日。

租期通常以“年”作为单位,最常见的租期是一年、两年和三年;也有以“月”来计算的短期租期,这些都必须清楚记录在租约中。另外,房东也可以在这一部分添加续租的条款,让租客在一定的条件下,有权选择续租或延长租期。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一份租约的租期最多3年,超过3年的则被称为租赁协议(Lease Agreement),需要向土地局注册,注册后即表示对外公布该房产正式受租赁约束。

总结

租约有三大要素,即房东、租客和房产。除了上述内容外,一份完整的租约也将阐明房东和租客双方在出租和租用有关房地产期间的责任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误会和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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