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法律 擦出科学 与艺术的火花


郑水兴(以下简称郑):从一名商务律师到今天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房地产律师,可以谈谈您的心路历程吗?
萧慧洁(以下简称萧):其实,我是当了律师9年之后,才找到自己的方向和兴趣。起初,我只是单纯承接二手房产交易的法律业务,后来又接受委托担任房地产发展商的代表律师,才开始接触到房地产投资这个领域。
我记得当时有一名发展商客户收购一块地皮,我参与了拟定及安排签署买卖合约、申请庭令驱逐非法占地者等整个过程,之后也顺理成章成为该发展项目的发展商代表律师,负责处理买家与展商签署买卖合约的业务。
其中一些买家后来成了我的常规客户,我也算是首次亲眼目睹真正的“房地产投资者”如何进场,看到有人在短短几个月内一转手便赚了数十万令吉,也有人成立公司购入房产,一年后便将整家公司连同资产一起脱手,豪赚一笔。
这些在房地产投资上获得巨大成功的“真人真事”,令我受到很大的启发,也开始对房地产法律和房地产投资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当时这些客户,就成了我涉足房地产投资领域的第一批“师父”,让我从房地产法律业务中,学习到不少有关房地产投资的技巧和策略。
投资者应掌握基本法律
郑: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我们也经常听到有句话说:“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您认为,熟悉房地产法律是否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更加精明的投资决策?
萧: 当然, 只有懂得运用法律的人,才懂得如何去避开陷阱,保障自身权益。尤其房地产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收购土地、开发项目、买卖租赁,都与房地产法律环环相扣。因此,不管是地主、发展商、投资者还是购屋自住者,都应该掌握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识,才能提高投资回报,降低投资风险。
我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多年来,所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很多投资者不认为,掌握房地产法律的基本知识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他们以为,只要花钱请律师,律师就可以替他们搞定一切问题。
事实上,买卖房地产是一项策略性投资,要成为一名大赢家或小赢家,完全取决于投资者的策略。因此,投资者应该和律师一起坐下来讨论,进行脑力激荡,才能拟出最佳的策略,代表律师与对方协商谈判来的成果,绝对会比那些完全放手交给律师按照标准程序处理的成果来得更好。
我个人的实战经验是,如果投资者一直与律师保持紧密的互动,即使只是一笔最简单的店屋买卖,至少也可以多赚好几万令吉。
有句诗写道:“抽刀断水水更流”,当流水遇到障碍,就会自动流往他处。人也像水一样,当我们遇到障碍,也会想方法另寻出路,尤其是政府从去年开始到今年陆续推出打房措施后,我发现房地产投资领域出现了很多“创意投资”模式,例如联购(Joint VenturePurchase)、转租(Sublet)等等。
这些“创意投资”模式是合法的,但前提是,若不懂得法律的话,也许没办法想到这些创意投资模式。
 
(文章未完,全文请阅第29期《大马房地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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