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期房产视野:李义廉】开启房产众筹这扇门

今年11月初,希望联盟政府在大马第一次政权轮替后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概念,即建议以私人界为主导,证券委员会为监管单位,通过众筹概念来协助国内的首购族,更容易地拥有本身的第一所房子。

根据财政部的解析,房产众筹平台的设立是要结合首购族与投资者的力量,共同购买房产。具体一点来说,首购族将自资房价的20%,其余的款项则将通过众筹方式,向有兴趣的投资者集资剩余的80%。

如此一来,首购族既能够圆了他们拥屋的梦,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可在往后享有房产增值的回酬,可说是一举两得。

财长林冠英也指出,鉴于这个通过个人对个人(P2P)平台,以房产众筹来协助首购族拥屋的举措是全球首创,因此运作机制细节,必须等待证券委员会在2019年第一季度公布。

突破传统的集资方式
政府以房产众筹平台作为国家的政策,让众筹成为了市场热门话题。众筹是一项突破传统的崭新集资方式,个人或企业通过众筹平台向大众融资,完成一项特定的项目。前者可以筹集所需的资本,而后者则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息和其他回酬。

套用在房产领域,其基本的运作即由个人或单位向大众融资,以便购买房地产。买方将获得房产拥有权,而投资方在参与融资后,可获得特定回酬,较后也能享有房产增值的空间,双方各取所需。

P2P众筹概念真的能够解决首购族拥屋问题的根本吗?

从购买者的方面看,这个方法确实可以避过银行的房贷审核,但他们仍然必须通过参与众筹的投资者审核。

其次是首购族们要一次性拿出20%的购屋首期,也成为了另一个考量。就算首购族能够拿出20%的首期款,他们仍然必须面对向众筹参与者归还“房贷”的压力。情况与向银行借贷并没有太大的分别。

众筹带来更高的风险
至于参与众筹的投资者,他们讲究的是投资报酬与风险的平衡。当投资者面对越高的风险,他们会预计获取更高的回酬。这是投资的基本概念。

在房贷批准程序上,银行会对于申请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以鉴定借贷者的还款能力,作为银行的“风险评估”。倘若无法通过银行房贷审核,而转向众筹平台,是否意味着投资者将面对更高的风险呢?

若以上前提成立,投资者必然会要求比一般银行房贷更高的投资回酬,来抵消投资风险。这意味着借贷者必须以更高的“贷款利率”来购得房产。这一点恐怕首购族与众筹借贷者都会存有两头不到岸的隐忧。

因此,证券委员会有必要公布一套完整的机制,向市场解释政府所倡议的房产众筹,以避免产生信心危机。

对象不该是首购族
房产众筹的概念可以进一步探讨,然而对象不应该是首购族,而是房地产投资者。房产投资者具备一定的财务能力,大伙的最终目的都是通过房产投资,赚取回酬或是增值空间。

因此聚集大家的力量,投资较高风险的房产类别是合理的,毕竟这么做可将个人投资风险分散,让更多的人来承担,并共同分享较高的投资报酬率。

总的来说,首购族购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拥有本身的居住场所。倘若让投资概念为主导,那么这间房产势必需要在若干年后要卖出,以赚取利润回馈投资者。假设到了那个时侯,首购族们的财务状况并无法承担当时的房价,同时又无法向众筹参与者回购其部分,那么首购族们将再次面对无壳蜗牛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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