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期拍卖行家】拍卖屋的额外费用不可不懂!

一般上,拍卖通告和拍卖条例这两份文件有数十页之多,面对密密麻麻的文字内容,相信许多拍卖新手会感到云里雾里,即便是拍卖老手也鲜少会去逐条细读,大多倾向依赖拍卖中介或律师的引导。

然而,如果遇到不熟悉拍卖业务的中介或律师,忽略了一些重点,便可能让竞标者陷入得不偿失的窘境,因此竞标者本身该做的功课仍不可少。

以下列出3个必须注意的事项,为竞标者降低投资风险。

注意事项1》 欠费分配
在拍卖公告的OUTGOING条款里,将会列明拍卖银行会否承担原屋主所拖欠的各项费用,例如物业管理费、门牌税、地税、水费、电费等等。若是银行负责承担,这些费用仍需由买家先支付,之后再向银行索回。

然而,经常有人发现索回的款项对不上数目,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银行仅承担部分费用。根据经验,银行承担费用的范围各式各样,比如承担上限为8万令吉、只承担首5年、只承担某些费用等等,同时还要注意提交支付收据的期限(一般为90天),否则逾期便无法向银行索回。

莫要轻视这笔费用,曾经有买家以为这些费用全由银行承担,最后知道自己需要支付4万令吉欠费时被吓得一哆嗦。以往曾遇过最高欠费达9万令吉,这些大多为豪华公寓,因为其管理费每月可高达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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