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层 不能强制住户检测冠病

随着冠病疫情越来越严峻,一些公寓管理层为确保社区的安全,强制住户必须自费检测冠病才获准进入公寓。

对于这项措施,丹绒前国会议员黄伟益指,马来西亚法律并没有条例允许公寓管理单位“禁止住户进入公寓”,因为这如同否认业主的产权。

“即便业主把房子出租,也等同是把房子的拥有权利暂时交给租户,租户也有权进入自己所租住的单位所在的公寓范围。”

如果公寓管理单位非要采取这措施,可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0(2)条文来增订安全与保安措施相关的管理条例(By-Laws),但增订的条款涉及否决业主的产权,有可能在法庭受到挑战。

不过根据房地部之前发布的行动管制令防疫指南,在行管令期间,公寓管理单位被禁止召开屋主代表大会,其他规定还包括“租户不允许迁入或搬出公寓”、“不得接受访客,除非访客是为了送餐、快递或照护住户”等必要需求。

另外,大马产业与设施管理人协会(MIPFM)主席阿曼沙(Adzman Shah Mohd Ariffi)也表示,公寓管理单位目前只能执行房地部的规定,不能擅自强制住户接受冠病筛检。

“只要是公寓住户,不管他是租户或屋主,当他从外回来,甚至是从别的县市回到所住的单位,他都有权利进入所住的公寓范围,因为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

公寓管理单位必须遵循标准作业程序,且只能执行其中的规定,以及依法设立的内部管理条例(House Rules)。

据了解,吉隆坡有两栋公寓强制住户进行冠病检测。其中一家公寓只要求外劳住户接受检测,另一家公寓则同时强制本地和外籍租户自费检测冠病,屋主却获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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