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政部拟修改分层管理法 发展商不遵守将被列黑名单

blacklist-01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有意修改现有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规定发展商移交管理权予联合管理机构(JMB)时,其账面必须是“零欠债”,发展商若不遵守则其他发展计划将被列入黑名单。
房政部长丹斯里诺奥马透露,现有法令并未清楚阐明发展商的责任,使到一些发展商在移交管理权予联合管理机构时尚拖欠水电费等,以致接手的联合管理机构面对双重财务重担。
“这是因为联合管理机构除了要承担发展商之前拖欠的债务,还面对部分业主拖欠或不肯缴付管理费的压力。若是成功修法,将能更明确厘清发展商与联合管理机构的责任。”
他说,该部已在着手研究修改该法令条款,同时将与建筑委员会(COB)商议此事,若修法后发展商不遵守有关条款,则其手上其他发展计划将会被列入黑名单。
诺奥马以坐落在梳邦再也的斯里尼泊廉价组屋(Pangsapuri Seri Nipah)为例,指联合管理机构接管时,账面已拖欠约2万令吉的水电费,再加上该公寓80%居民没有缴交管理费,使到共管机构无力偿还管理费用。
“我们将指示建筑物委员会向拖欠管理费的屋主发出申索信,限定屋主在两周内还清费用,否则将受到对付,包括其单位将会被查封。”

0
    0
    Your Cart
    Your cart is emptyReturn to Sh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