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颁布新条例 准持居留证外国人购新屋

印尼土地与空间规划部发布最新条例,允许在印尼持有居留证的外国人,拥有有地住宅或公寓单位,不过条件是需直接向发展商或地主购买新房屋,二手屋不包括在内。
据《印尼商报》报道,根据条例规定,外国人可购买符合印尼土地使用权的住宅或公寓,但必须根据每个地区规定的价格限制购买住宅或公寓。
比如购买有地住宅,雅加达规定最少100亿印尼盾(约300吉),至于万丹、西爪哇和东爪哇则为50亿印尼盾(约150吉)。中爪哇、日惹和巴厘30亿印尼盾(约90令吉);西努省、北苏门答、东加里曼丹和南苏拉威西20亿印尼盾(约60令吉),以及其他地区10亿印尼盾(约30令吉)。
至于公寓方面,雅加达规定不能少过50亿印尼盾,万丹、西爪哇、中爪哇和日惹10亿印尼盾,至于东爪哇15亿印尼盾(约45万令吉)。另有巴厘岛20亿印尼盾,西努省、北苏门答、东加里曼丹和南苏拉威西10亿印尼盾,以及其他地区7.5亿印尼盾(约22.5万令吉)。
此外,条例中还规定,外国人拥有的房地产可用作债务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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