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负担房屋已变质!爆料:屋主租房给外劳住 

可负担房屋还是给人自住的吗?还是已经成为投资者的工具了?

槟城的可负担房屋就有人爆料,已经变成“外劳楼”,那么其他州属有没有这个情况?欢迎留言告诉我们!

屋主公然违反条例

民政党亚依淡州选区发言人胡启贤指出,从部分屋主公然违反可负担房屋条例,在禁租期限内将单位出租,让许多外劳涌入干扰其他屋主的居住环境与安宁,足见可负担房屋计划已变质,失去其作为政府推出可负担房屋以解决人民“居者有其屋”的核心目标。

失去自住核心目标

针对槟州垄尾某座可负担房屋单位已遭众多外劳入住情况,民政党亚依淡州选区发言人胡启贤发文告指出,可负担房屋计划失去其作为政府解决人民“居者有其屋”的核心目标,转而成别有居心者用作投资牟利或房屋炒作的工具。

可负担房屋超出人民负担能力

近年来,州政府都不再兴建廉价与中廉价房屋,转而透过增设的土地转换或发展令的附带条件、以地换地或强制固打等模式,施压私人发展商合作兴建一定比例的可负担房屋。

但由于所制定的所谓可负担房屋价格,远远超出许多人民的负担能力,而在有关单位发售一段时日后仍面对滞销时,发展商就被允许将有关滞销单位推出公开市场出售,而成了投资者与炒楼者的目标,最终就成了目前所谓的可负担房屋被违例出租牟利,包括出租予外劳的情况。

此外,由于申请可负担房屋的条件已经逐步放宽,如禁售期已从10年缩短至5年,还提高收入门槛让更多高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这些都在进一步削减真正需要房屋的人民拥屋机会。

地方政府应解决问题

政府必须恢复兴建廉价与中廉价房屋,才是真正能协助人民实现‘居者有其屋’理想目标。

他问,地方政府说建外劳村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是怎么民众都反对的外劳村一一建成后,外劳入侵民宅的问题却越来越多,甚至刚入伙的可负担房屋都难免其害?

胡启贤:“我们非常不解,为什么有人等不到可负担房屋,有人买了可负担房屋却出租给外劳,我们地方政府的条例还有公信力吗?掌管槟州房屋委员会的佳日星行政议员在睡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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