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土著房产单位 开放献金最高增至20%

马六甲州政府向发展商征收的土著住宅与商业单位开放献金(Levi Pelepasan),将从原本7%增加两倍至20%,并已在今年3月1日正式落实。

该新政策的开放献金共有3个分类,即住宅、商业、工业。凡欲开放4年屋龄的土著单位,发展商必须缴纳15%-20%的献金给政府,超过5年则必须缴纳10%。

马六甲房地产发展商会主席拿督斯里吴金华表示,这肯定会加大发展商承担成本的压力,而且申请开放土著单位还必须符合州政府开出的多项要求。

例如土著可负担房屋不得开放、所有相关地区的屋业发展已经100%完成、必须在本地报章刊登6次广告、在“今日马六甲周刊”刊登至少3次广告、在电台播放至少14次广告、在房地产发展商会的房屋展作至少两次公布、两次由私人界或机构负责公布,以及在社媒公布等等。

他希望甲州政府重新探讨这项不利发展商以及购屋者的政策,毕竟政府征收越高的开放献金,屋价相对就会越高。

据悉马六甲仍然保留60%土著房屋固打制,州政府更把过去的2-2-6政策,改为新房地产发展政策下的1-1-3-2-3方案。

过去的政策是发展商必须承建20%廉价房屋、20%可负担房屋,以及60%其他价格房屋,而且在前朝政府时期也没有限制土著单位开放年限,一律只征收7%献金。

至于新政策,规定发展商必须承建10%廉价房屋(4万2000令吉)、10%中价房屋(8至10万令吉)、30%可负担房屋(15至18万令吉)、20%房屋(40万令吉以下),以及30%房屋(40万令吉以上)。

“发展商需要承担和承建越多的廉价和低价房屋,就被迫要抬高40万令吉以上房屋的售价来抵消达成本上的负担,这会间接影响马六甲房价的平稳,而令房价只涨不降。”

此外,马六甲仍然有约80%的马来传统保留地,基于政策约束而令私人界包括发展商,无法协助发展这些土地。

“马来传统保留地的地主,没有能力建房屋或开发为其他的商业用途,非土著和发展商更没有机会涉足,使到甲州境内的这类土地,似乎都闲着而没有发展。”

土著单位开放献金
住宅:4年15%、5年以上10%
商业:4年20%、5年以上10%
工业:4年20%、5年以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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