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屋主3个月内撤离外籍租户! 房屋部:人民组屋应给国人居住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要求人民组屋(PPR)屋主,停止将房子出租给外籍人士,若屋主没有在即日起3个月宽限期内撤离外籍租客,屋主将会面对罚款及拥屋权被撤回。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强调,人民组屋本来就不应该出租,而是应该优先给大马人民居住。

“这是一项全国性措施,该部官员在3个月宽限期后,就会对付不遵从此措施的屋主。若屋主没有撤离租户,该部执法官员将采取行动驱逐有关租户。”

她说,这项执法行动旨在解决人民组屋的外籍租客所引起的社会问题,因为他们不了解我国的文化。

“这些屋主将人民组屋出租给外籍人士收取更高的租金,因此该部决定通过禁止出租给外籍人士的方式来管制租金。”

0
    0
    Your Cart
    Your cart is emptyReturn to Sh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