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界房贷批准率达74% ABM:统计方式或与发展商不同

ABM:统计方式不同-01
针对银行业界与房产发展商发布数据各异的房屋贷款批准率,大马银行公会(ABM)上周五(17日)作出澄清,称两者数据不同源于采用不同的统计方式,其中银行业者所公布的房贷批准率处于较高水平,达73.8%。
文告指出,大马银行业者在计算房贷批准率时,所有已被银行批准的房贷都将纳入计算中,无论申请人接受或取消相关贷款;反观资料不足的申请,并不会被银行纳入统计。
ABM强调,银行判断是否批准放贷的重点在于,申请者偿还贷款的能力,而纳入考量的因素,包括个人信贷评级、目标房产的地理位置、现有贷款户头的记录、财务能力等。
“只要申请者符合银行设下的借贷条件,那么相关申请必定不会被拒绝。”
ABM指出,若申请者了解自身收入、支出和债务,并清楚知晓自己可负担的房贷水平,则贷款成功率较高;同时,申请者一切债务,包括所申请的房贷在内,应占其总收入的40%以下,以免因负债过高而面临贷款遭绝的窘境。
“拥有良好信贷记录,还有完整且准确的个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都可提高房贷申请者的成功借贷率。”
该公会表示,市场上虽有各式各样房贷产品,但消费人在申请贷款前,必须谨慎选择对本身有利的房贷。
若民众欲询问或投诉房贷相关课题,可拨打1-300-88-9980 致电ABMConnect热线、浏览www.abm.org.my(http://www.abm.org.my),或电邮至eABMConn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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