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超家庭年收入3倍 大马房价严重无法负担

根据国际标准,由于大马的房屋价格远远超过国人家庭年收入的3倍以上,因此被视为“严重无法负担”!

根据国际公共政策顾问机构Demographia所开发的中位数倍数(median multiple)计算法,一间房屋的价格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3倍,才算是可负担。这个方法获得了世界银行、联合国及哈佛大学推荐。

然而,大马国家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房价对家庭年收入比率为3.9倍,到了2016年更上升至4.8倍,反映出国内房价严重超出了可负担水平。

国家银行金融监管主任奎史依斯干达,日前在大马家庭债务及房屋贷款课题的媒体交流会上指出,房价太高成为了有意购屋者的主要障碍,大部分国人皆没有能力购买新推介的房屋。

他点出,国人可负担的房价最多仅28万2000令吉,但目前新推出的房产平均价格却高达41万7262令吉,这也导致国内的滞销房屋单位上升。在主要州属,73%滞销单位属于无法负担的房屋。

另外,尽管一些评论把国人无法拥屋的情况归咎于银行贷款,但国行的数据显示,今年首8个月,银行总共批准了1130亿令吉的房屋贷款予26万名申请者。反观在2016至2018年同期,获得房贷的平均人数只有24万8000人。

在今年获批的房屋贷款当中,首购族达12万7000人或49%;同时,购买50万令吉以下房产的申请共有8万8000份,30万令吉以下的则达4万8000份。这证明银行仍然继续鼎力支持居者有其屋计划,房屋贷款仍然是银行信贷增长的关键推动力。

奎史指出,事实上,银行70%的收入是来自放贷,因此会继续提供贷款,符合银行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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