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0公尺地下土地属国有 捷运公司购地成本料大减

超过10公尺地下土地属国有-01
捷运公司(MRT Corp)总执行长拿督斯里沙里尔莫达表示,随着《2006年国家土地法典(地下土地)(最小深度)条规》将在今年立宪通过(gazetted),料可为捷运公司省下大笔钱,不再需要为建设捷运收购土地。
沙里尔莫达指出,目前地下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是有限制的,举例农业地的地下土地所有权计算是从地表至地下6公尺、建筑地是10公尺,工业地则是15公尺,超过上述的地下土地则属于国家所有。
以上条例只应用在新的转让土地,如果是现有房地产,土地深度限制则将依据204D条文,需要放弃及转让所有权。
“如果没有错的话,按照新条例,只要是在地表以下超过10公尺,就不需要收购土地,只是提供一些赔偿即可。我们为此奋战了5年,政府致力让整个程序更清晰,据我所知应会在今年立宪通过。”
“我希望新条例会在捷运二号线建设时落实,不过当中出现了一些耽误。”
新条例料不会影响捷运一号线及第二线,因为大部份土地收购已完成或已接近完成,至于捷运三号线,目前则在规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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