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屋者仲裁庭(TTPS)5年解决近4万索赔管理纠纷

地方政府发展部部长倪可敏表示,在2018年至2022年期间,分层住房和管理法庭(TPPS)解决了39,323起涉及购房者索赔法庭(TTPR)和分层管理法庭(TPS)的案件。

超过95%的解决率

在这几年带上仲裁庭的购屋者索赔有7909宗,已获得解决的7202宗包括过去数年的积压案件;至于分层管理纠纷,是3万1364宗,已解决的3万2121宗是包括过去几年的积压案件。

这两类从2018年开始被带上仲裁庭的案件,取得超过95%的解决率,即使处于新冠流行期间。

地方政府发展部部长倪可敏希望这项成就可以持续下去,以提高部门对人民的服务交付效率。

房屋仲裁庭是什么单位?

作为一名房屋买家,自己在与发展商产生纠纷后,可以在房屋仲裁庭解决问题。

房屋仲裁庭(the Tribunal for Homebuyer Claims)是在1966年房屋发展(管控与执照)法令底下,于2002年成立,并受到城市和谐、房屋和地方政府部的管制。

向仲裁庭提出的诉求,只限于1966年房屋发展(管控与执照)法令所管制的事项,还有第二手买家向第一手买家提出的诉求。

仲裁庭的好处:

  • 不需聘请律师让买房者向仲裁庭申诉
  • 如同庭令(court order)般的裁决(award)
  • 提出一个申诉的费用只需RM10
  • 只能提出不超过RM5万的申诉 (若超过5万令吉,屋主必须将案件带上法院)

房屋仲裁庭能够处理的案件

买房者能向仲裁庭寻求以下的裁决:

(a) 要求支付金钱

(b) 回退已支付的金额

(c) 遵从买卖合约的内容

(d) 赔偿本身遭受的损失和伤害

(e) 取消或变更所有或部分合约内容

(f) 一方必须承担费用

(g) 针对有关金钱裁决的每年不超过8%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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