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售20万及以下房产 第6年起免RPGT

财政部部长林冠英宣布,马来西亚公民在第6年及之后,以20万令吉及以下的价格脱售房产,包括廉价屋、中低价屋以及可负担房屋,将可豁免房产盈利税(RPGT),并于明天起生效。

根据2019年财政预算案,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拥有第6年及之后售出的房产,盈利税一律调高5%。

林冠英表示,政府非常关心人民的福祉,并希望确保人民不会受到强制执行的负担。在这方面,政府同意针对房产盈利税做出以下献议:

1.马来西亚公民在第6年及之后,以20万令吉及以下的价格脱售房产,包括廉价屋、中低价屋和可负担房屋,将可豁免房产盈利税,由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2.对于2000年以前购买的房产,马来西亚公民和永久居民在脱售有关房产时,将以2000年1月1日的市价作为购买价格,并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3.在1976年财产收益税附表2第16段等有条件合同的情况下,马来西亚公民和永久居民在第6年和之后脱售的房产,将豁免房产盈利税,前提是有关买卖合同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签署,而政府或州政府的批准是在2019年及之后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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