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对联名房产有何影响?

“问题:我收到银行来信,信中说我的户口被关和被告破产,那么我的联名屋子怎么办?”

张金来

解答专家:郑联荣

由于张先生没有明确说明信件的完整内容,我们将假设该信件是银行向法庭申请的破产通知(Bankruptcy notice),张先生将有7天时间回应,或和银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共识。

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Insolvency Act 1967)第3(1)(i)条,若其超过7天没回应,将构成破产行为(Act of Bankruptcy),银行可以向法院提呈破产申请。若法庭批准该申请,将发出判决令(Adjudication Order),这意味着债务人已被正式被宣判破产。

此外,法院还将发出财产接管令(Receiving Order),同时委任破产管理人 (Director General of Insolvency)来接管破产者的所有财产,将其出售以尽可能用来偿还其债务;破产管理人也有权将其每月工资的一部分用于偿还债务。

若破产者之前和家人联名购买了房产或其他产业,属于其的一半拥有权也需交由破产管理人接管。虽然另一方的拥有权不受影响,但在偿还银行的房贷时并不能只支付半数供款。若无法如期偿还房贷,银行可将该房产拍卖。

假设决定将该联名房产卖出,破产者须事先获得破产管理人的批准,且销售收益的一半也需要交由破产管理人接管。

因此,建议张先生尽早与银行协商并取得共识。若已被宣判破产,也需给予破产管理人充分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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