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租指南:限180天出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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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落实在即的马来西亚短租指南(STRA),大马商务酒店协会(MyBHA)署理主席卡尼斯认为拥有多项好处,有助提高我国旅游业的整体形象。

他指我国酒店业多年来饱受短租冲击,如今政府能立法管制无疑能平衡市场,并且提高政府的税收。

据了解,为更有效监督及管制短租业者,由地方政府部及旅游、艺术及文化部联手领导的小组拟出了一套短租经营指南;酒店、租赁住宅则不在有关条例管制内。

该指南建议中的条例包括:
1)在没有屋主或代理入住之下,每年只能出租90至180天
2)每350平方呎只能住一个人
3)屋主或代理要在数字平台宣传或经营线上交易,得向旅游部注册
4)共管机构有权随时制定条例来管制短租业者运作
5)业者必须准备灭火器,以及在单位内安装火灾警报器

该会柔州分会主席谢秉益表示,作为同样提供住宿予游客的业者来说,酒店业者能明白政府控制经营天数的用意,因为只有屋主或代理在长时间监管的情况下,才能保障住客的安全,同时也确保单位不会被滥用。

以酒店为例,每天24小时都有前台人员为住客服务,也保障住客的安危,所以能够全年经营。

他也披露,有关指南是参考日本的做法,新加坡的短租业也有类似的指南要求,因此有关的经营天数限制并非毫不可取的建议。

“指南的出现与限制是公平的,因为酒店业者要符合很多规格,如执照、保险、消防要求等,成本不低。如今一视同仁,让短租业者也依据指南经营,对整体旅游业的发展与形象来说,都是正面可取的。”

马来西亚民宿(短租)业者总会主席黄胜昌则表示,业者仅能接受部分条例,并指经营天数太苛刻, 对业者来说较难落实。

“这项入住天数是参考日本的做法, 但是我国与日本不同,我国的房产行情与短租热度也与日本不同,因此希望政府可以调整。”

另外有槟城短租业者认为,安装火灾警报器对小规模的短租业者来说属于高成本,希望政府可以通融。

目前,该指南正在等着涉及的3个部门,即旅游部、房政部、国际贸易及工业部作核准的最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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