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分层住宅可禁短租

联邦法院已于日前一锤定音,判决分层住宅建筑物的管理单位可通过各自房屋条例,在相关建筑物中禁止住宅提供短期租赁。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文为首的三司下判时指出,即使州政府允许土地用于商业目的,但这种使用方式仍受到其他现有法律的约束,例如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

有鉴于此,东姑麦文维持高庭和上诉庭驳回4名上诉人挑战相关上诉的决定,其他2名审理此案的法官分别为拿督罗哈娜和拿督斯里莫哈末扎瓦威。

据悉此案的缘由是吉隆坡满家乐Verve Suites公寓居民,提出短期租赁对居民造成困扰和违反公寓管理层条例的投诉后,管理层便召开一次特别代表大会,建议颁布“第3号房屋条例”以禁止将该公寓内的住宅单位用于短期租赁。

根据这项条例,任何通过手机应用程式软件和网站平台如Airbnb、Booking.com、Agoda.com、Klsuites.com等,以及其他服务预订的任何住宿,都属于被禁止的短期租赁,任何违反该条例的单位拥有者需支付罚款。

其实吉隆坡市政厅建筑委员会此前也曾发布通知,指示所有建筑物共管机构,一同遏制吉隆坡市区及其周边地区普遍用于短期租赁的建筑物。

这条例当时获得大部分居民通过,不过此案的4名答辩方不满意这项条例,因此向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申请,要求介入和取消该特大通过的“第3号房屋条例”。

惟答辩方在高庭遇挫后向上诉庭上诉,然而上诉庭在裁决中阐明,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0(2)条文和2015年分层(维修和管理)条例第5条与第28条文,允许分层管理单位增加通过特别大会制定一个明文规定,目的是对分层建筑物、土地及公共财产的控制、管理、使用进行规范。

上诉庭当时认为,以商业形式(例如短期租赁)使用住宅单位的行为将破坏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的精神和宗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的宗旨是提高人们对分层计划中社区生活的兴趣。

上诉庭也指,由于大多数居民都对该行动投了反对票,必须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因而驳回了答辩方的上诉。

0
    0
    Your Cart
    Your cart is emptyReturn to Sh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