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房屋发展容积率 可在有条件下提高

Penang Housing-01
槟岛市政厅基本设施及交通小组交替主席诺查丽娜表示,随着槟州规划理事会在1月期间决定提升州内房屋发展容积率后,目前州内房屋密度已从每英亩87个单位提升至128个单位,容积率则为 2.8:1。
她指出,槟州规划理事会是于月前1月24日完成修改上述最新房屋容积率的指南,而市厅则于月常会议中为配合当局的决策而通过了相关指南。
她称,当局提高房屋单位密度及容积率,主要是为控制房屋发展用途,以及鼓励发展商建设更多的可负担房屋单位。
根据修改后的新指南中显示,若发展商如有意建设每单位850平方呎售价30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依据2.8:1的容积率计算下,则可建设144个相关单位。
另外,当局也提供发展商另一项可负担房屋发展的选项,即发展商与每英亩地段上,除了可建设144间30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单位外;另可附加建设36个,每单位750平方呎售价15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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