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税4个月收近4千万 纳兹里:吉隆坡收获最高!

随着政府落实向外国游客征收10令吉旅游税的政策后,从去年9月1日截至12月31日,我国所征收的旅游税高达3997万5634令吉,其中以吉隆坡的收获最高,达1662万5258令吉。

接着分别是沙巴的453万零628令吉,槟城388万1655令吉,彭亨347万3803令吉,还有柔佛的271万6739令吉。

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表示,各州政府可获得的旅游税收分配,已从1令吉上调至5令吉。

他强调,回退给州政府的税收额,将根据每个州所贡献的旅游税百分比发放。

“各州可使用这笔资金促进州内旅游发展,尤其是加强旅游景点的宣传力度、举办旅游活动、发展人力资源,以及推行小型旅游计划。”

纳兹里日前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应民主行动党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的提问,要求政府解释旅游税自去年9月1日落实至今的税收总额。

纳兹里表示,有关税收分配将每3个月发放给州政府。

另外,纳兹里在回答国阵锡县国会议员曼梳阿都拉曼的提问时指出,征收旅游税并没有影响到游客前来我国,外国游客反而都能接受征收旅游税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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