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管理费屋主请注意! 政府上门充公流动资产行动拟扩大全国

拖欠管理-01
高楼房产住户或业主若拖欠管理费,将会被执法人员上门充公流动资产,包括家里的电视机、椅子、脚车、厨房用具、智能手机等,这些流动资产被拍卖后将用来偿还积欠的管理费。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计划将这项执法措施,包括充公流动资产拍卖抵消管理费的行动,扩大到全国。除了充公单位内的物品,联合管理机构和管理层也可以入禀分层管理仲裁庭,要求传召拖欠管理费的业主,向他们提出索赔。
雪州加影市议会建筑物专员部与房政部官员,在今年5月已经展开联合行动,万宜组屋区共有5个拖欠数千令吉管理费的单位遭取缔。
房政部高级助理秘书(分层管理组)莫哈末赛夫力扎表示,只要公寓或组屋的联合管理机构或管理层已经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业主缴付,而业主在14天内仍然没有缴清,执法单位就可以采取行动。
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下,业主或租户拖欠管理费时,联合管理机构(JMB)有权利充公单位内的流动资产。但前提是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包括获得建筑委员会(COB)的同意。而这项法令已于2015年6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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