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单位税知多少?详细解说看这里!

拥有房地产是一项长期的财务责任,不仅仅是偿还房贷,业主还需要缴付各种房地产税,其中包括地税和单位税。

地税和单位税皆是我国政府针对私人物业征收的年度税金,不管是永久(freehold)还是租赁地契(leasehold)房产都不例外。

不过,一间房产只会被征收两者中的一种,视房产类型而定。以下为大家逐一讲解这两种房地产税与其计算方式。

》地税

地税(cukai tanah或quit rent)是针对有地房产征收的税金,计算方式是物业面积乘以指定费率。有关费率是由州政府土地局(Pejabat Tanah Dan Galian)依据土地的形状和大小、价值和位置等条件来评估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州属的地税费率各有不同,而且费用也会因房屋类型而异。在砂拉越,从2016年开始,面积小于100英亩的农业地和住宅地,都无需支付地税。

》单位税

单位税(cukai petak或parcel rent)是向分层房地产业主征收的税金。各州政府在近几年才开始对分层房产采用单位税,以取代原先的地税制度。

在旧制度下,一个分层房产项目的地税会平均分摊给每一位分层单位业主,并由联合管理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负责向业主征收,然后再支付给土地局。

为了简化分层房产所有权的割名转让程序,后来才改成单位税制度,即每位分层房产业主将根据本身的单位加附属区域面积,以及房屋用途来计算自己的单位税,然后由业主直接支付给州政府或土地局。

单位税的费率因不同州属、类型和地契(永久或租赁)而异。在吉隆坡,政府为廉价组屋和人民组屋的单位税设立了定位价(Flat Rate),即租赁地契一年15令吉,永久地契一年20令吉,无论物业面积大小。

至于面积小于1030平方呎的可负担组屋和公寓,单位税为20令吉(租赁地契)及25令吉(永久地契)。

总结

单位税和地税皆是一年缴付一次,大部分州属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31日。业主除了可以前往土地局办事处、地方政府办公室或大马邮政局(某些州属)缴纳外,也能选择线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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