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单位影响房市销售 甲州发展商盼政府提早开放

在今年3月1日,我国政府落实了一项新房地产发展政策,即发展商需4年后才能获准申请开放土著单位,而且开放献金(Levi Pelepasan)亦有所提高。

马六甲房地产发展商会主席拿督斯里吴金华表示,州政府向发展商征收的土著住宅与商业单位开放献金,已由过去的7%增加至20%,间接打击房产交易表现。

“新政策规定,发展商欲开放4年屋龄的土著住宅单位必须缴纳15%献金,超过5年屋龄需缴纳10%。土著商业和工业单位,4年店龄和厂龄需缴纳20%献金,超过5年则是10%。”

举个例子,个别申请土著单位开放的住宅,如果屋价是40万令吉,就需缴纳15%或6万令吉的献金,这就让原本40万令吉的屋价提高至46万令吉。

这个房价在面对银行贷款时或会被质疑,导致购屋者无法以40万令吉的屋价,申请46万令吉的贷款,可说大大影响各地的房市表现。

他还披露,马六甲迄今有约2000间土著住宅单位无法开放销售。未开放的住宅和商业单位,相对影响发展商的建筑现金周转,毕竟发展商必须以销售高价屋所得的资金,来承担建低价屋的成本。

“政府要控制州内屋价,规定发展商必须承建可负担房屋,却又在开放土著单位政策上附加条件,引致发展商面对资金周转难的处境,甚至影响整体房地产的销售进展。”

他表示,马六甲房地产发展商会经已针对土著单位政策问题,致涵给州政府,并建议甲州房屋机构,采取犹如其他州的房屋政策,让发展商在建屋过程的6个月后,即可申请开放至少50%的土著单位。

根据甲州政府规定,申请开放土著单位政策中,阐明土著可负担房屋不得开放,即使个别单位申请开放,也必须在本地报章刊登6次广告、在今日马六甲周刊刊登至少3次广告、在电台播放至少14次广告、必须在房地产发展商会的房屋展作至少两次公布、两次由私人界或机构负责公布,以及在社媒公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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