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太高如“合法化大耳窿” 林冠英:槟不准发展商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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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长林冠英表示,州政府完全无法不同意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丹斯里诺奥玛的建议,并形容该部准许发展商成为放贷者的措施,犹如“合法化大耳窿”。
他也下令地方政府不可批准成为“放贷者”的发展商在槟州的发展计划,并斥责中央政府本末倒置,混淆发展商与银行的本责。
“6%的银行利息都已负担不来,要怎样还18%的利息?中央政府应该叫银行履行责任,批准更多贷款,要求国家银行采取行动帮助人民才对。”
林冠英日前为绿悠苑环保协会推动“零,浪费”计划活动后,在记者会上针对诺奥玛表示将发出贷款执照给合格及资金雄厚的发展商,让发展商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购屋者提供房屋贷款,而每年利息不得超过18%一事作出上述回应。
他说,发展商本身都需要向银行借贷,所以发展商应该做好自己的本份,借贷角色一事就由银行来负责。
尽管如此,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日前回应媒体的询问时却说,内阁不曾讨论过“房地部发执照给发展商,以提供房贷给购屋者”的课题,因此他要求诺奥马向内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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