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期法律先锋】 租赁地契VS永久地契 该买哪一种?

从法律角度而言,永久地契(Freehold)及租赁地契(Leasehold)属于两种不同的房产拥有权。永久地契意味着业主将拥有该土地上的永久所有权,而租赁地契只能让业主在政府给予的特定期间拥有所有权,一般为30 年、60年或99年。在东马,永久地契几乎不存在。

当我们在购买房产时,我们经常会面对该选择永久地契或租赁地契的房产?哪一个才是更好的选择?然而,这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什么是永久地契?
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The National Land Code 1965)第40条款,所有国家土地都属于州政府管辖。永久地契是指国家将产权永久性地转让给买家,因此买家可以自由转让或处理该所有权,而不需要向州政府申请并取得有关当局的同意。

无论如何,购房者必须注意的是,有些永久地契产权在转让时,是需要寻求州政府的准许。建议潜在买家在购买前,需要看清房产地契上的说明,以确定该土地是否有任何限制。

什么是租赁地契?
租赁地契则是指州政府以一个固定的年限,将属于他的房产出租给大众。在马来西亚,租赁地契租约通常为30 年、60年、99年,甚至在一些例子达999年。当租约期限届满后,该资产的所有权将归州政府所有,包括在资产上的任何建筑物。

尽管如此,《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Land Acqui-sition Act 1960)则赋予了州政府征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无论该土地属于永久或租赁地契。

一般来说,强制征地的情况只会发生在国家需要开发该土地的情况下,并且会对所有的业主进行合理的补偿。举例,我国政府为了推行轻快铁和捷运项目,而收购了大量的永久地契土地。

4个租赁地契房产的缺点
缺点1:买卖需花更长的时间

在转名租赁地契房产时需先获得州政府的同意,而这个审批的时间介于3个月至1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因此,租赁房产完成买卖合约所需的时间,肯定比永久地契房产更长。

(文章未完,全文请翻阅第88期《大马房地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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