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期我的投资学】与人合资买房 看准时机便入场

My Experience1-01
毕业于马来西亚工艺大学产业管理系(Estate Management)的廖爱玲,拥有17年丰富的房地产销售经验,曾于3家发展商的销售与市场营销部门任职,如今是一位成功的房地产中介。
虽然身边有不少人从房地产中致富,但在投资方面较为谨慎的她,在工作9年后,才购买了人生第一间房子。
2009年,在一次机缘巧合下,廖爱玲与友人合资购买了第一间房子。那是一间毗邻吉隆坡市中心蒂蒂旺沙(Titiwangsa)轻快铁站,售价约25万500令吉的新推介中价公寓单位。
当该公寓在2011年建竣后,廖爱玲和合伙人考量到若要将房子出租,所需的基本装修费用至少要2至3万令吉,但当年的租金行情仅约千余令吉。计算后,一年下来的租金收入,还不足以抵消装修费用。
于是,他们在仔细盘算后,便决定让房子空置着,以便保持房子原有的新面貌,并且等上一年的时间才转卖。房市好景赚了投资筹码
我国房市在2011年和2012年攀上顶峰,正好让她和友人碰上房市好景,以40余万令吉脱手。在扣除房地产中介费用、房地产盈利税(RPGT)、过去一年支付的房贷成本、当初向发展商购买房屋所支付的头期款、买卖合约律师费等卖屋成本后,他们每人还能分得6万令吉的盈余。
尽管该公寓单位目前的市价已攀升至70余万令吉,但廖爱玲并不后悔“卖得太早”了,因为她奉行的是“见好就收”的投资原则,即使只是小赚一笔,但只要回酬率满意就会脱手。
“我认为,一旦决定把房子卖了就不要回头看,即使后来房价再涨也无需后悔,因为房市的未来谁也无法预料。只要对回酬感到满意,就可以达成交易。”
这一笔6万令吉也成为她的筹码,并积极寻找下一个投资目标。
 
 
(文章未完,全文请翻阅第64期《大马房地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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