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期法律先锋】艾丝特桑吉塔:租赁的6个法律提问

Legal Commentary-01
在这里已经谈了几期的“租约”课题了,也引起了一些人士的关注,提出了6个与房子租赁相关的法律问题,这里就让我们来一一解答。
提问1房子是否可以转租给其他租客?
一般上租客只是可以租来给个人用途或是个人商用,并不允许转租给其他租客。不过,现实生活里,仍有不少人会将住宅房产转租给其他人,尤其经常发生在“学生”或“打工”或“外劳”的租客。
因此,如果租约里清楚列明“不能转租”,那么房东就有权利因为租户违约而终止租约和充公“租赁定金”。
同样的,“商用店面”的租约里,一般上也是不允许将租来的房产,再转租给其他租户。
提问2房子是否可以用于其他用途?
为了避免租户将房子用在不正当的用途上,或是在房子里头进行非法的行为,建议屋主必须要在租约里清楚列明用途。一旦发现租户擅自用于其他用途,那么房东就有权利因为租户违约, 而终止租约并充公“租赁定金”。
此外,如果因为租户擅自用于其他用途,而导致被相关执法单位罚款,房东可以向租户索取赔偿。
提问3房东可以要求租户付“GST”?
切记,在马来西亚的消费税(GST) 法令里,住宅用途的房产是被列入“豁免”级别。就算房东是消费税注册商家(GST Registered Person),租户也不需要缴交GST给房东。
不过,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商业用途”,租户就需要缴交GST给房东。不过,租户一定要房东先证实自己是消费税注册商家,并要求房东发出税务发票(Tax Invoice),里头必须清楚列明消费税注册号码(GST Registered No.)。
提问4房东是否有权利在租约期变卖房产?
房产是房东的,房东当然有权利随时随地变卖该房产,或是带买家去看房。不过,要强调的是,租户的权利也不可以因此被剥削。
一般上租约会有条例列明,如果房东决定在租赁生效期间里变卖房产,那么房东需要要求新房东(买家)继续履行租约,直到租约满期,新房东才能要求租户搬迁。
如果新房东不愿意接受,那么房东就必须赔偿租户剩余的租金。如果租户还是觉得不愿意,大可以向法庭申请强制性,要求房东续约,不要赔偿。
提问5房东是否有权利带买家看房?
房东有权利带买家看房,但是次数不能太多或太频密。一般上租约会有条例列明,租户应该在不被干扰的情况下享用该房子。如果租户觉得不舒服,就应该向房东投诉。
提问6租赁合约印花税如何计算?
一份有效的租约是需要缴付印花税, 因此一些屋主会为了节省印花税成本,选择不订立租约。当然,还有一些屋主,就单纯觉得租约麻烦,所以不想订立租约。
无论原因是什么,我们还是建议拟定租约,以保障您的权益。现在就让我们来分享如何计算租赁合约的印花税。
第一步:计算年租金的总额
例如: RM1700(每月租金)x 12个月 = RM20,400
第二步:计算须征税租金
首RM2,400年租金是豁免印花税的。例如:RM20,400 – RM2,400= RM18,000
第三步:接下来每RM250或以下,则需要根据租约期来计算
租约1年或少过1年:征收RM1;租约超过1年,但少过3年或相等于3 年:征收RM2;租约超过3年:征收RM4;

租金 租赁期 租赁期 租赁期
首 RM 2,400 (= 或 < 1 年)
豁免
(> 1年、=或< 3年)
豁免
(> 3年)
豁免
超过RM2,400后, 每 RM 250或以下 RM 1.00 RM 2.00 RM 4.00

 

例子1 例子2 例子3
租赁期=1年
印花税
= (RM18,000 / RM250)* x RM1 = 72 x RM1 = RM72
租赁期=2年
印花税
= (RM18,000 / RM250)* x RM2 = 72x RM2 = RM144
租赁期=4年
印花税
= (RM18,000 / RM250)* x RM4 = 72x RM4 = RM288

第四步:第二份租约副本的印花税为RM10
例如:1年租约的印花税
总成本 = 印花税 + 第二份副本印花税 + 支出
= RM72 + RM10 + RM118 = RM200

0
    0
    Your Cart
    Your cart is emptyReturn to Sh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