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政府公布了有关一手房空置税的详细计划,违反规定的发展商可被判入狱!
根据香港运输及房屋局提交的一手房空置税草案,建议一手住宅项目若在取得入伙纸12个月后,仍未推出市场发售,或未有出租超过6个月,发展商便要缴付空置税,税额一如预期地为单位应课差饷租值的200%,相当于房价的3%至5%。
同时,草案也建议即使发展商把单位出售予附属公司,仍会被征收空置税,禁绝发展商“左手交右手”来规避缴税。
草案又定明,发展商将被要求每年申报住宅单位状况,若发展商作出虚假陈述,最高可被判监禁一年及罚款10万港元(约5.2万令吉)。
作为全球房价最难以负担的城市,香港政府征收空置税,目的是要抑制炒房行为,让发展商尽快释出未出售的住宅单位,而不是积压单位以期未来价格上涨时,获取更大的盈利。此举也旨在增加住宅供应,填补市场需求。
香港房屋事务委员会将于4月1日审议有关建议,计划在7月份立法年度结束前,引入包含上述措施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