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们家有一间3人联名的房子,即我的父母和小妹。我父亲已经去世21年,尽管当时有留下遗嘱,把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留给我哥和大妹,但他们还没办理转名手续,房子依然是在我父母和小妹的名下。”

遗嘱是否能作废?

“问题:我们家有一间3人联名的房子,即我的父母和小妹。我父亲已经去世21年,尽管当时有留下遗嘱,把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留给我哥和大妹,但他们还没办理转名手续,房子依然是在我父母和小妹的名下。

其实这21年来,这房子都是我母亲和小妹居住,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装修费都是由我妈支付,遗嘱中的两个人并没有为房子花过一分钱。请问这个遗嘱能做废吗?

另外,随着我妈年纪渐长,她想把自己和小妹的三分之二产权转到我二姐名下。如果遗嘱能做废,那么父亲那份三分之一的产权是否也能同时转给我二姐,即二姐获得屋子的全部产权?”

Tan Soo Luanga

解答专家:陈佐彬

如果遗嘱中的继承人都同意把遗嘱作废,是可以那么做的。然而,在进行任何转让之前,你们还是需要上法庭,委托遗嘱管理人来处理父亲产权的部分。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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